首先,应提高数据监管的科学性和透明度。既要正视跨境数据流动监管对于保护隐私安全的重要性,又要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,对数据进行分类监管,尽快确定“重要数据”的范围,逐步适度放松对商业数据的跨境流动限制,同时强化企业在个人隐私和安全保护上的责任和义务。其次,切实增强应对数字经济发展的实力。重视知识产权和技术研发;推动相关教育和技能培训改革,把握住人力资本储备这个决定未来数字经济竞争力的关键,在资金和人才认证标准等方面提供适当的支持;加强信息与通讯、海关、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,夯实数字贸易发展的物质基础。再次,以更加积极和开放的心态参与跨境数据流动规则制定。共同研究数字经济的税收机制;完善国际执法互助体系建设,为跨境数据流动提供必要的执法保障;等等。